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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开展调查研究的方法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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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日战争时期,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中央调查研究局成立后,各项调查统计制度方法逐渐完善,尤其明确了开展调查研究的方法。

  1941年,中央发布的《中央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中对开展调查研究的方法作出了具体规定:第一,收集敌友我三方关于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及社会阶级关系的各种资料,加以研究;第二,邀请有经验的人开调查会,进行典型调查;第三,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注重调查各阶级的详细情况;第四,利用各种干部会、代表会收集材料;第五,写名人列传,涉及的人物包括财产高于五万元的地主,敌、伪、友军团级以上的军官,敌、伪、友党县级以上的负责人,名流、学者、教派首领、流氓头、名优、名娼以及在华外国人活动分子等;第六,个别口头询问各类人作调查;第七,收集县志、府志、省志、家谱,加以研究。

  1942年,中央调查研究局第四分局在《给各地调查站的信》中指出,各地调查站在开展友区调查工作中,要坚持“六项”一般原则:一是选择中心区域,特别是围绕经济中心、政治中心等地区开展工作,由近及远。二是分门别类进行调查,使调查尽量细致。三是抓住主要事件,着重调查。四是由概况到精微,由浅入深,按部就班。五是由个别到整体,开展典型调查以了解总体。六是调查事件的历史根源和发展过程,才能对此有正确的了解。

  《给各地调查站的信》中还提出六种调查方法:一是建立固定调查点,系统地收集资料;二是建立流动调查线,零星、广泛地收集资料;三是个别访问;四是派遣特别调查员;五是临时调查;六是利用友区党及个别党员进行调查。

  同年,中央调查研究局第四分局下发《各县调查提纲》,组织开展农村综合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境域及人口、历史、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及政治共六方面79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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