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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瑜:重新定义互联网经济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经济呈现出空前发展的局面,特别是中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之后,互联网经济发展尤为迅猛。近期,著名经济学家陈瑜教授在不同场合发表观点认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互联网全面影响实体经济发展的时期,这是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各领域的专家已经深刻地意识到互联网技术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无论是在深度上还是广度上都有着积极的影响。但对于互联网经济定义的讨论依旧是基于上世纪末的相关理论,基本局限在纯技术方面,缺少深度的经济学分析。陈瑜教授认为,要重新定义互联网经济,就要从经济学的角度对现代的互联网经济进行深入全面的分析。
陈瑜表示,过去一般认为,互联网经济是以现代信息技术等高技术为基础,以信息产业为其主导产业的,基于信息、知识、智力的一种新型经济。作为一种崭新的经济形态,互联网经济具有全球化经济、全天候运作经济、创新性经济、“直接”经济、速度性经济等鲜明特征。由于其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使财富迅速增加的巨大效应,使得人们必须重新审视互联网经济的力量,探讨如何借助互联网的势能,更有力地推动、引领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
目前,人们对互联网经济的共识,还主要是信息专家们从技术方面进行的分析和得出的共识,而少有经济学家对其经济学内容的分析,以及如何应用于经济发展方面的分析。人们对互联网经济的本质还需要有更深入的龙8long8认识,对它的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开发,对它的应用还需要在更广泛的领域内进行拓展。因为互联网经济不仅要体现以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产业提升与产业形态的急剧变化,而且也要从根本上改变社会经济的运行方式,它在本质上是互联网技术与经济实践深度融合形成的一种新的市场经济业态和新的运行方式。
因此,陈瑜教授认为,互联网经济应该重新定义为,互联网技术与经济实践深度融合形成的,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新经济学理论为理论基础的,一种新市场经济业态和新经济运行方式。
当前,世界各国的企业,包括北美、西欧、日本和我国的企业,采用的商业模式还是上个世纪延续下来的、适合卖方为主的市场经济的商业模式,其已经不能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人们对互联网经济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如果互联网支持的还是传统的商业模式,发挥的作用就很有限。以电商为例,目前的电子商务只是互联网经济的起始阶段,还停留在较浅的层次,即利用互联网进行货款收入、货物付出,互联网的功能和作用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其实电子商务的作用远不止于此,在对互联网本质有了深刻认识的前提下,我们可以把互联网经济的电商服务大大向前推进,深度开拓它的功能,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发挥更大的作用。
今天,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以电商为例,无论是从模式创新还是从经济内容上看,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IT行业已由上个世纪主要为制造业服务,在本世纪已进入主要为消费者的消费服务的发展阶段。互联网经济所拥有的网民、用户、消费者数量迅速增加,全球网民在2005年达到10亿,2010年突破20亿,2014年全球网民突破30亿大关。由此可见,数以亿计的网民、用户、消费者是互联网经济生存和发展的原动力,是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根基。谁拥有最广大的网民、用户和消费者群体,谁就拥有最广大的市场。互联网经济今后发展的关键,就是如何进一步增强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和黏合度,唯有如此,才能巩固已拥有的30亿消费者的市场和争夺未来世界人口中另外30亿消费者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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